高雄市私立富華養護中心(無圖)

按鈕-基本資料 1.0

ɞ 機構類型:養護型

ɞ 立案日期:90.07

ɞ 床位:46(含插2管8床)

ɞ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150號15樓之1

ɞ 聯系電話:07-3161076

ɞ 聯繫電話:點擊撥打專線電話
(本公司代表號轉接,絕無額外費用,僅做公司內部統計參考)

按鈕-實際參訪 5

 

ɞ 照護對象:

  1. 凡年滿六十歲以上之老人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未罹患法定傳染疾病且其生理條件符合下列情事之一者。
  2. 全身或局部癱瘓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3. 中風、行動不便或日常生活起居需仰賴他人協助者。
  4. 罹患慢性疾病或老人失智症者。
  5. 裝設鼻胃管、導尿管、洗腎等長期照護個案。
  6. 恢復期之中風患者或手術後病患。
  7. 高雄市政府轉介緊急庇護及遊民安置。
  8. 列冊低收入戶60歲以上老人之安置養護。
  9. 市府轉介之緊急保護需安置的個案-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婦女。
  10. 市府轉介之遊民緊急安置。

ɞ 交通車:暫無

ɞ 費用項目:

  • A級: 需完全由護士及照顧服務員協助其各項照護工作者。20,000/月
  • B級: 部分自理功能缺損,需由護士及照顧服務員協助其活動
    及日常生活起居者。19,000/月
  • C級: 生活起居尚可自理,進食、 沐浴或必要時需給予協助者。18,000/月

ɞ 補助:

中低收入失能老人、身心障礙者補助對象:
1.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
2.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者。
3.30歲以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4倍以下者。4.30歲以上或年滿20歲其父母一方年滿65歲;家中有2位以上身心障礙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6倍以下者  
服務內容
1.低收入戶依核准收費標準全額補助(即該障別等級之最高額) ;中低收入戶核予75%或85%補助。
2.非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1) 未滿30歲,依家庭經濟狀況核予補助75%、50%及25%。
(2) 30歲以上者或年滿20歲其父母一方年滿65歲者;家中有2名以上身障者,依家庭經濟狀況核予補助85%、70%、60%、50%及40%。
3.重度失能或中度失能經評估家庭支持情形,確有進住機構需求者,每人每月核予補助22,000元整。

ɞ 網站:前往連結

ɞ 地圖位置:

按鈕-評鑑結果 2.0

  •   105年
    【市政府:甲】
  •   102年
    【市政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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